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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用药十忌

浏览: 发表时间:2019-06-09 10:27:00

感冒是一种常见病,以冬春季多见,光明中医网校学员在治疗患者用药时应掌握“十忌”,才有利于患者的康复。

1.忌用易使外邪留恋之品。感冒病变部位在表,故治疗应以解表为主。虽可见肺气不宣之咳嗽,却不宜用养阴清肺丸、二母宁嗽丸之类的滋阴药。这些药物是甘寒滋腻之品,有敛邪、留邪之弊,并有碍脾胃运化。

2.忌不分证型,随意服用中成药。感冒一般有风寒、风热之分。风寒者,应当选用辛温解表的通宣理肺丸(片)之类;风热者则选用辛凉解表的银翘解毒丸(片)、桑菊感冒片等。

光明中医网校中医知识分享之感冒用药十忌

3.不宜发汗太过。若过服发汗药,则大汗淋漓,津伤液耗,病邪未解而抗邪能力减低,可再次感受外邪。应掌握扶正不碍邪,去邪不伤正的要领。

4.煎药时间不宜过长。治疗感冒多用辛凉或辛温的解表药物,宜用急火煎,煎药时间不宜过长,水开后再煎10~15分钟即可。煎煮过久易破坏有效成份,减低药效。

5.对西药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服速效伤风胶囊等中西药合制的药物。

6.有旧病又患新感者,忌治疗时新旧病不分。一般旧疾不严重,宜先治外感,感冒愈后再治旧疾,否则阻碍邪从外解,或引邪深入,变生它疾多旧病、新病均较重者,可同时治疗。

7.不宜延误治疗。有人认为感冒是无足轻重的小病,不治也可自愈,临床上也确有不治自愈者。但若任其发展,则可能使病情加重,那时再服药就难以短时间治愈了,或已变生它疾。

光明中医网校中医知识分享之感冒用药十忌

8.外感咳嗽忌单用镇咳止咳之品,如咳必清、可待因等。感冒咳嗽,或因风寒外袭,肺气不宣;或风热犯肺,肺失肃降所致。应分别选用疏风散寒,宣肺化痰,或疏风清热,宣肺止咳之法。单用镇咳剂,虽可获一时止咳之效,但因表邪不解,肺气不得宣畅,反延长病程。

9.不宜用味酸的药物和食物。酸味能敛、能涩,如五味子、乌梅、红果、食醋味酸,感冒患者食用有碍汗出表解,故不宜服用。

10.忌感冒未愈,带汗外出。感冒病人,服药之后,肌表疏松,再次感受外邪,则邪乘虚而入,其病可缠绵不愈。总之,患感冒后,应及时、合理地治疗,以免加重病情,甚至变生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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