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祠有清代剑川赵藩的一副名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这是千古以来治国治兵治人之道。所谓“攻心”,即指调整关系,治根于内,而不在于外。中医“治病必求于本”,就是说中医治病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在于人,而不仅在于“病”。辨证论治所研究的对象是人的生命过程中各种运动方式之间关系的失和与调和,而不是局限于实体病因与实体结构的病理改变。所谓“审势”,即指审时度势,因时而异,因势利导,无太过,无不及。中医主张“无盛盛,无虚虚;无致邪,无失正”,“化不可代,时不可违”,“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就是说在调和阴阳气血,扶正以祛邪之时,宜审虚实、寒热、表里之态势,辨六经、三焦、卫气营血之时势。
中医所论的“病”是指生命活动的失和状态,以气、性、象而分,其属于气;以象、数、易而分,其属于易,即运动方式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证”是病机的概括,其属于性,或数,也可解释为变化的规律。“症”是病之象。中医对疾病的命名,或以性,或以象,即有以证为名者,如阳明病,少阳病等,有以症为名者,如咳嗽、心悸、头痛、黄疸等,而不同于西医学以实体病理命名的病,如肺炎、肝硬化等。显而易见,中医临证的立足点不在于西医所论的“病”,而在于“证”。所谓辨证,就是审症求因,审因求证,或者说以象识态,以态识机。
辨证首先要识别生命运动的总态势,这就是八纲中的阴阳虚实寒热表里。而这一总的变化虽然涉及整个生命运动,但主要来源于某些运动方式之间的失调。于是就要运用藏府、经络、气血等辨证方法,以确认邪之所在,病之所主。此外,六经、三焦、卫气营血等辨证方法,则反映病态过程的不同阶段,而每一阶段均包括上述八纲、藏府等辨证的内容。这样就从动态、势态、时态等方面,完整地把握了病态过程的机括,从而为正确的论治奠定了基础。
论治是依证立法,依法立方的过程。既然病态是生命运动方式之间的失和所致,而这一失和的态势又反映了病情的发展和变化,那么扶正祛邪、调和阴阳则自然成为中医临证最基本的治疗原则。《素问》中说:“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又说:“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调和阴阳在于助其正,抑其邪,以平为期,而不可过。同时需要根据虚实寒热表里等证的不同,随其所好而调之。
刘完素以火热论阐病机十九条,倡“六气皆从火化”之说,为寒凉派之师祖。张从正重驱邪,主张邪去则正安,善用汗、吐、下三法,为攻下派之开山。李东垣重后天,认为人以胃气为本,脾胃为元气之源,精气升降之枢。故以补土而名著于世。朱丹溪重先天,认为相火为人身动气,源于肝肾,肝肾失调则相火妄动,创“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之论,因而被称为养阴派。金元四家之说,亦不外正邪虚实各有侧重,虽然紛争一时,却如张锡纯善用山药滋脾阴,石膏清胃热一样,无非异曲同工。
除上述扶正祛邪、调和阴阳等基本治则外,尚有一些特殊的治则,如“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等,亦是基于中医的辨证思想而确立的治疗大法。或病同的因异,或因同而人异,或人与病与因皆同而时势异,岂可各执一方而治一病,或一方而治多病?此外如“同治”、“异治”、“正治”、“反治”等,其实质也在于掌握病机,以求其本。症同而证异则异治,症异而证同则同治。“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气和,可使必已”(《素问·至真要大论》)。
对于具体的病人与病证则有具体的治则,如温阳健脾、疏肝理气等。在确定具体治则的前提下,就可依法立方、用药。不同的证有不同的治则、治法和方药。如同治痛经,膈下逐瘀汤重在理气活血、化瘀止痛,适于气滯血瘀所致者;少腹逐瘀汤温经散寒、化瘀止痛,适于寒凝胞中者;圣愈汤气血双补,宜治气血虚弱;调肝汤重养肝肾、益精血,宜治肝肾虚损。究其属,不离乎阴阳气血、藏府经络;究其法,不离乎扶正祛邪,疏其血气,令其调达,以致和平。